一、
撫養費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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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小孩撫養費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的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
撫養費包括哪些費用
撫養費包含的費用有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關于撫養費的具體數額,法律是沒有強制性規定的,主要根據當事人根據實際需要來自主協商,協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決。
三、
針對子女撫養費要求補償是否可行?
如果女方不存在不適合撫養孩子的情形,通常撫養權不會隨意變更。如果女方自身經濟狀況發生重大改變、孩子花費明顯增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基于父母對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以及撫養費的數額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原則,在原定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確定的數額已明顯不夠時,子女當然有權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為此,《民法典》規定,子女在必要時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請求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一)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常為以下幾種:
1、隨著物價的上漲,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撫養數額已難以滿足幾年后的實際需要,無法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學、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費用已超過原定的數額;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標簽: 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 撫養費補償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