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婚離婚婚前財產是屬于個人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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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離婚婚前財產是屬于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六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七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
離婚一方要婚前財產是否合法
離婚一方要婚前財產是不合法,主要還是因為我們國家所規定的,關于離婚的時候,對于財產進行分割,這里的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所共同擁有的一些財產性的合法的收益,而婚前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于個人所有是不能夠分割的。
(一)轉移已有存款;
(二)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三)私自出售房屋;
(四)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財產;
(五)私自無償轉讓或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等。
另外,在現實中,還包括離婚一方,惡意負債的情況,這種情況也是離婚時惡意轉移財產的情形。
(一)制作虛假的欠條;
(二)虛報開支;
(三)在法院打虛假債務官司;
(四)利用關聯企業負債等。
三、
離婚必須要分割財產嗎
離婚是否必須要分割財產要看情況。如果沒有共同財產的或者雙方有婚前協議或其他協議已經約定好的,那就不用分割財產了。如果夫妻之間有共同財產的話,那就需要進行分割,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將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女方以及無過錯的原則來分割。
標簽: 離婚必須要分割財產嗎 婚前的財產

